本报讯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市民交通出行需要,芜湖市区巡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政策。
记者从市运管服务中心获悉,此次2021年春节期间临时加价只针对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不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加价时间为今年2月11日(除夕)零时至2月17日(正月初六)二十四时(共7天),春节7天假期过后不得再表外加价。也就是说,在2021年春节7天假期内,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在计价器显示的计费金额外,每车次最高加收3元。如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车费金额10元,那么乘客实际最高需要支付13元。
据了解,省内已有多个市实施了巡游出租汽车春节期间临时加价规定,标准为每车次3-4元。针对临时加价政策,市交通局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通过出租车信息化终端设备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并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市交通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在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此外,对于临时加价政策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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