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本就严重违法,这名驾驶员还阻碍交警执行公务,并且人为损坏警车。24日,该驾驶员被行政拘留,并将接受进一步处理。
日前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鸠江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鸠江区梦溪路某物流园内,一辆大货车碰到一辆小货车后,又把园内隔离栏撞坏。接警后,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民警在现场发现,一辆沪A号牌的大货车车尾部撞到隔离栏,旁边还停了一辆小货车。民警询问大货车驾驶员是谁,在物流园工作人员现场指认下,确定了一名青年男子是肇事大货车驾驶员。当民警靠近该男子时,发现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正当民警准备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传唤时,男子不仅反抗激烈,不愿配合,而且用拳头打砸警车前挡风玻璃,造成玻璃损坏。随后,男子被警方控制。
经查,该男子姓冯,山东人,当天一个人在物流园买来饭菜和白酒自斟自饮。酒足饭饱后,冯某准备将货车移到装货仓库,不想在开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经现场呼气检测,民警发现冯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12月23日,冯某的血检报告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60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2倍多。等待冯某的将是刑事处罚,他将被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且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12月24日,冯某因损坏警车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而被行政拘留7日,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图为被冯某损坏的警车。
记者 胡芳 文/摄
新闻推荐
12月30日下午,弋江区2019号宗地(即九华南路A1地块)即将拍卖,这也是继2017号宗地后,芜湖市第二宗需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