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0日,大江晚报微信网友向记者反映, 眼下正值长江十年禁渔期,但他经常看到滨江公园里有人拿着渔网在江边捞鱼,对四周张贴的禁渔通告、宣传警语完全无视。该网友提出疑问,正值禁渔期,有人明目张胆地捕鱼,谁来管?
记者了解到,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规定:长江干流芜湖段及其重要支流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捕,暂定禁渔期10年。11月11日上午,记者前往滨江公园探访,沿江的道路两旁每隔一段路都张贴了醒目的红底白字的严禁捕捞警示语。公园内还张贴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干流芜湖段禁止垂钓的通告》。整个滨江公园禁渔宣传氛围浓厚。
而记者却在滨江公园走访时发现,有三位市民无视“警语”,用自制网兜、鱼竿等工具捕鱼、钓鱼,周围还站着八九位围观捕捞的市民。记者与其中一位捕捞者搭话,他打开他随身携带的手提袋,略带骄傲地向记者展示其捕捞到的长约20厘米的甲鱼。
滨江公园正在巡逻的保安告诉记者,他们也时常发现有人捕鱼、钓鱼,“我们发现了,只能劝阻他们不要捕捞,但他们不听劝我们也没办法,这个还是要渔政部门来管”。
正当记者要离开时,一艘渔政部门的巡逻船只从远处驶来。随后,记者与芜湖市渔政执法支队的胡支队长取得了联系,反映了有人违禁捕鱼的情况。胡支队长表示,渔政部门近期加大了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者,首先会进行劝阻,经劝阻不改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于一般单线单钓的休闲式捕鱼者,经劝阻后配合工作的,渔政部门将处以200至500元罚款并收缴鱼竿、渔网等相关渔具。渔政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长江十年禁渔期对生态平衡的重要性,配合支持禁渔期相关工作。
记者注意到,近期芜湖市基层法院宣判了多起非法捕捞案件。承办法官表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触犯刑法,将面临起诉判刑。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也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遵守禁渔规定是每个公民维护生态环境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杜绝非法捕捞行为,共同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贡献力量。
如果市民朋友发现在长江干流有捕鱼、钓鱼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0或拨打 3875903向渔政部门反映情况,也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街道、社区反映。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徐珂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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