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中玉)7月9日至10日,在前期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队上路,对全市各区落实“江鱼禁售”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赤铸山路、南瑞社区、中山南路、吉和街等处,重点排查区域内各餐饮店和水产经营户,并仔细查看商户进货销售单和餐馆菜单,是否有销售“江鱼”的记录。对于商户店内的冷柜和储藏室,督查组也仔细检查核实,确保无“江鱼”制品存储。
暗访中,督查组也发现多起违规宣传销售“江鱼”的案例。一户水产经营户,店招中含有“江蟹”字样,经核实该店名为其注册品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其在店招名称后加注注册商标字样以避免歧义。弋江区南瑞街道一家饭店公然打出“吃长江鱼”的招牌,镜湖区范罗山街道一家饭店店内挂有“出售长江大闸蟹”的横幅。对于这些违规宣传行为,督查组要求商户尽快整改,并安排属地市场监管所跟进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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