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日前,皖江壹号院业主反映,该小区地下车库潮湿渗水情况严重,此外该业主还反映,开发商将本来应该减去的房价部分转移到车位上,并强迫其高价长租两个车位20年。在该小区地下车库里,记者发现的确比较潮湿,可肉眼看到地面有水珠渗出现象。此外,在业主俞先生出示的相关合同与凭据中,记者看到的确有车位20年“租期”的记录,同时俞先生出示的收据上也明确显示两个车位“收款金额”为“(人民币)叁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陆元整”。记者就业主所反映的问题与芜湖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有负责售后的客服人员表示,公司会有相应部门来答复媒体。(详见大江晚报6月16日A7版)
最新进展 6月16日,一位钱姓女士拨通记者电话,自称是芜湖梁宏置业工作人员,表示受公司委托,向媒体解释相关问题,同时钱女士还通过网络向记者发送了一份书面的“问题回复”。
钱女士告诉记者,小区车库潮湿的主要原因是气候导致,并且公司也在为此设法解决。对于业主所反映的车位长租,以及“捆绑销售”等问题,钱女士表示这些都是业主自愿购买或租赁,而且不存在“捆绑销售”问题,没有强迫销售,并且在法院一审判决中也认定其公司与业主俞先生等合同有效。
在钱女士提供的书面回复中,对车库潮湿渗水现象这样回应:“6月梅雨天气是主要原因,地库与室外温差较大产生水汽。局部确实存在渗水问题。”同时也就相关措施等事宜做了四点介绍,包括“打开排风设施进行紧急处理;后期增加自然通风井;人防区域应人防办要求针对渗水点进行检测;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渗水维修方案(此方案也是经过质监站认可的)”。
对此,记者与芜湖市质监站取得联系。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20年4月,他们接到该小区业主就车库潮湿的投诉,该站就函告芜湖梁宏置业及相关施工单位,并在后期联合市开发办对其进行了质量约谈,对于其提交的潮湿维修方案,市质监站没有认可的权利,因此开发商方面说是质监站认可是不妥当的,市质监站只能对其是否按被相关部门所认可的设计图纸建设施工予以监督。对于该小区车库潮湿问题,该人士分析有可能是当时出设计方案时对芜湖当地气候不了解。在约谈时,他们要求开发商在特别潮湿高温的季节采取相应除湿措施。
该书面回复还表示:“车位销售跟房源一样,根据位置是一房一价的,也是按照市场,随行就市,业主进行自主自愿购买或租赁,同时业主购买/租赁车位是知晓价格后签订相关协议的;关于人防车位租赁合同也是合法有效,俞先生也针对上述人防车位租赁一事向芜湖市弋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开庭后,芜湖弋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双方签订的车位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该判决早已生效”。
此外,该书面回复还解释:“不存在捆绑销售问题,业主在购房后自主自愿进行购买的,不存在隐瞒价格及强制购买的情况,去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业主反馈的捆绑销售是做过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并无强迫交易行为。此外在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就俞先生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的一审生效判决中也明确认定,系俞先生在自晓告知后自愿选择购买房屋和租赁车位,不存在任何强迫交易行为,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对此,俞先生坦言,“当时的确打过官司,我们当时并不是没想过继续打官司,但是我们得知开发商愿意就车位退款,我们才停止了上诉”。俞先生介绍,一审败诉后,他们发现了一份承诺,是由芜湖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写给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俞先生出示的这份承诺中,记者看到,该公司在该承诺中写下,“2019年9月15日,我司与市信访局再次沟通,认定人防车位租赁价格为10万元,超出部分全额退差。涉及人防车位数量323个,按此方案退差金额约1600万元”。该承诺还表示,“目前正在与业主积极沟通退差事宜,确定后签署协议启动公司流程完成退差工作,因涉户数较多,预计在2019年12月底完成全部退差工作”。该承诺最后还写到,“针对人防车位问题,我司承诺:将积极与业主沟通、妥善处理,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彻底化解信访矛盾,如今后出现人防车位信访未尽事宜,我司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解决”。落款为芜湖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并加盖了公司印章,落款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
俞先生说,“事实上,我们打官司前根本不知道这个承诺,直到败诉后才看到,当时该公司表示,会请示上海总部,看财务部门如何操作,但是一直拖到今年3月后,他们却表示不能退了,我们打算再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记者就此也向钱女士核实此事,她表示关于承诺方面的事还要向公司来了解,同时她表示欢迎俞先生他们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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