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推销保险,业务员往往需要与客户处好关系,而芜湖市一女子为推销保险做“人情”借出了自己的信用卡,不仅保险没卖掉,自己还得偿还他人花费的十余万元的信用卡欠账,实在是欲哭无泪。
记者从鸠江区法院了解到,王女士是上海某保险公司的一名保险业务员,她在推销保险业务中与李某某相识。在双方交流中,李某某向王女士表示他想购买保险,但目前手头不方便。王女士为了“拿下”这一单,提升销售业绩,就爽快地表示可以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暂时出借给李某某用作周转。双方约定:李某某从王女士信用卡上消费的款项由李某某及时归还。
此后,王女士陆续将其名下几张信用卡出借给李某某使用。而王女士没有料到的是,这位她眼中的保险大客户,其实职业是一名保安,工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其消费。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李某某先后从王女士的信用卡上消费十多万元,但却未按约定按时返还信用卡贷款。
银行催款后,王女士眼见无能力归还贷款,只得向丈夫讲明出借信用卡的事。在丈夫的帮助下,夫妻二人勉强凑钱将信用卡消费款项还清,并从李某某处将出借的信用卡全部收回,但李某某却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刷信用卡欠下的债,这让王女士“欲哭无泪”,她这时才知道向他人出借自己信用卡要承担怎样的风险。
鉴于双方约定信用卡消费款项属借款性质,王女士以民间借贷为由将李某某诉至鸠江区法院,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将李某某传唤至法庭,李某某对王女士诉称内容都予以认可,但仍表示自己“无力偿还”。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承办法官表示,根据信用卡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仅限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账户。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给人们日常消费带来便利,但因信用卡出借产生的纠纷也频频发生。法官提醒,信用卡持卡人应遵循信用卡使用规定,谨慎向亲朋好友出借信用卡。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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