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正是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可近日,弋江区某汽车经营公司11名员工代表来到芜湖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反映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还好,经联合调解,达成“庭外和解”,避免了群体性劳资双方直接冲突。
记者从市职工服务中心获悉,经接访了解,该汽车经营公司因2019年底另一起诉讼案正在审理中导致公司账户“冻结”,造成101名员工190多万元工资无法支付。此案涉及上百名员工工资支付问题,公司账户不知何时结案“解冻”,目前又处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但工资久拖不决,职工得不到一个明确的说法,很容易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联调中心”经过商议决定,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解决。上周,在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由人社、司法和工会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解组,分别与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3名职工代表进行沟通,进一步听取企业欠薪的缘由和生产经营状况。调解组向企业阐明不按时支付职工工资的法律责任,以及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和公司复工复产。同时广泛征询职工的意见,实事求是介绍企业未按时支付工资的真实、客观原因,并提出依法依规、协商妥善解决的方案,以求得到员工的理解、谅解。经单方、双方多轮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庭外和解”的协议。
在联合调解组的见证下,双方约定:员工考虑到公司非主观原因造成拖欠员工工资,又正值疫情特殊时期,职工同意延期支付工资方案,但必须依法确认公司欠薪数额、预期时间和履约等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当场向职工代表出具预期支付员工工资的确认函。其中11名员工在联合调解组的指导下,依法向弋江区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同时与弋江区法院进行了“调、讼”工作对接,弋江区法院已立案受理。联合调解成员单位将进一步跟踪此案,共同监督双方约定条款的执行。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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