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
1、扩大“两个覆盖”。物业服务企业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单独成立党组织;不足 3 名党员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成立党组织;各类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可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2、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街道社区党组织,纳入“ 街道- 社区- 网格- 楼院” 四级联动组织体系。市住建局成立住建行业党委,督促指导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由集团党组织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原则上保持隶属关系不变,同时接受物业服务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3、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注意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出资人和合伙人入党。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街道社区的联系,在开展物业服务同时,广泛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依托各类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红色物业”议事厅,为党组织活动开展、物业议事协调提供场所。
来源: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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