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咨询疫情期间的医保相关事宜。记者就疫情期间的医保延期报销、门诊慢性病取药、隔离留观费用等关注度高的问题,咨询了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据了解,芜湖市延长了部分医保业务的办理时限。如医保零星报销发票业务,2019年开具的发票可以在2020年7月31日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同步延长医疗救助办理时限,2019年的医疗救助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鼓励广大参保人员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预约办”“微信办”“QQ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减少出行次数,降低感染风险。
门诊慢性病实施便民举措。对患有门诊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患者,疫情期间可将一次性取药处方量延长至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疫情无法到医院开具处方者,可凭上次医院处方或门诊病历记载,直接到选定的定点药店购药并直接结算。对市区定点在三院的传染病门诊慢性病患者,现临时增加弋矶山医院为定点并进行统一的系统设置,患者本人无需办理任何转移手续。
新冠肺炎治疗费用方面,对所有确诊、疑似患者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留观人员的医疗费用,参照住院同步纳入救治保障范围,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剩余费用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记者 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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