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值寒冬腊月,安徽华电芜湖发电公司的员工李冬,也处在他人生的“寒冬”中。一场与同伴尽兴的篮球赛,却发生了意外,碰撞导致他的左眼眼球破裂,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通过法院起诉,李冬的损失却无法得到赔偿,无法胜任原有工作,治疗眼睛的费用高昂,将他原本充满希望的生活拖入黑暗中。
2017年9月某日,李冬与同伴们在芜湖市某住宅小区篮球场打篮球时,遭受碰撞致左眼眼球破裂,治疗费等达30余万元。李冬将一起打篮球的同伴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篮球运动是身体直接接触的对抗性、竞技性体育运动,存在潜在的运动伤害风险,每个参与者都可能是损害的制造者或风险承受者,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各被告存在故意伤害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故相应的运动伤害风险应由李冬自行承担。鉴于各被告在诉讼中自愿给予李冬1千元至2万元不等的补偿,遂判决各被告支付李冬补偿款合计2.9万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芜湖中院的主审法官王桂珍发现李冬来自辽宁农村,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左眼受伤后,难以胜任原岗位工作。治疗眼睛的花费,致其生活特别困难。
法亦有情。为切实保障困难职工权益,芜湖中院一方面引导李冬申请司法救助,另一方面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向李冬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保障其就业权,体现出企业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李冬于2019年年底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和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研究讨论与报批,遂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8万元,以解其燃眉之急。华电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也从实际出发,给李冬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2020年1月16日,新春佳节来临之前,为了让困难申请人安心过好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将8万元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到该公司受伤员工李冬手中,并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一份及时的救助,让李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他表示对法院判决认可,同时感谢司法救助,今后在新的岗位上将认真努力工作、回报各方关爱。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闫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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