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末,很多江城市民对“攒了”一年的带薪年休假望眼欲穿,而一张叠一张的假条也成了单位人事部门的一桩麻烦事。那么,带薪年假应该怎么休?劳动者享受的其他假期能否折抵年假?“攒假”的路上我们又应注意哪些事项?就此,芜湖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的专家为记者总结了几件经典案例。
受雇满一年 即可享年假
案例:2017年我经人介绍在一个公司做仓库管理员,今年回家听说劳动者应当有带薪年休假,但我们老板说他只是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单位,没有年休假这一说,是真的吗?
答:不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个体户雇佣的职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有这个权益。
案例:我2018年6月大学毕业,当年8月1日就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今。到今年已经一年半了,我想知道2019年我有带薪年休假吗?
答: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你的情况符合,2019年应当享受年休假。
长时间病假会影响年休假
案例:我在一家传媒公司担任技术工作,至今已经有5年多。今年8月因事故骨折请假住院一个半月,年底人事主管说我请了较长时间的病假,所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样合理吗?
答:视情况而定。根据规定,休病假达到一定时间会影响享受当年年休假,即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除了上述三种以外,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也都无法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案例:我2015年3月工作至今,2019年5月休了产假,10月就回公司了,年底我申请年休假时被拒绝。是休了产假就不能享受年休假了吗?
答:并非如此。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并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即使休了产假也并不影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案例:我在一家装配工厂上班,今年单位效益较好,一直比较忙碌,因工作需要,我没有机会休年休假,未休会有什么补偿吗?
答: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记者 程茜 实习生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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