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矿坑中长出了被秋霜浸染的金黄植被。
曾被污染的矿坑
本报讯 今年以来,芜湖市办理了多起跨省倾倒固体废物的污染环境案件。案件判决了,那被污染的环境恢复了吗?近日,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长江安徽段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1·29’污染环境案”(以下简称“1·29”污染环境案)的案发现场进行了回访。
12月4日,“1·29”污染环境案经三山区检察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家住芜湖的曹某、胡某合谋从浙江运输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到芜湖非法倾倒,并以此谋利。三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追究11个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追究其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人得到依法惩处。案件告一段落,可被污染的环境治理工作一直让公益诉讼检察官蒋征牵挂。
12月12日,蒋征再次联系了环保部门相关人员对案发倾倒点进行了再一次走访。在现场,曾经漫山遍野的废弃垃圾废物已经不见踪迹。曾被污染的矿坑中长出了被秋霜浸染的金黄植被,透露着生态恢复后的勃勃生机。
“草根已经比较深了,看来夏天以来植被生长的不错。”蒋征俯下身来,掰开土层,观察着植被生长情况。
随行环保人士也表示,“从我们环保分局的监测来看,经过整体环境恢复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基本已经控制。”
据了解,自“1·29”污染环境案案发以来,三山区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废弃矿坑中固体废物未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大气、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情况,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芜湖市环保局发送检察建议书,要求对废弃矿坑倾倒点的固体废物进行科学处理,及时对环境损害及周边环境修复做出鉴定报告,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多次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涉案倾倒点进行回访调查,深入参与后期环境修复工作中,实时跟踪环境修复情况,及时跟进修复过程中实地监测,跟踪监督生态修复金使用,促进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切实解决倾倒点环境污染问题,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图片由三山区检察院提供)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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