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下没有完美的父母,无论成长的过程中发生了多少矛盾,面对生养之恩,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到赡养之责。弋江区62岁的老人梁某贵,因患病致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在最需要亲人照顾的时候,却被独生儿子弃养不闻不问。在老人绝望的时候,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弋江区检察机关为其收集证据支持起诉,近日经过法院判决,老人每月的赡养费用终于有了着落。
家住弋江区的梁某贵老人,多年前与妻子离异,因患病致瘫,仅靠低保度日。梁某贵老人有一独生子,但父子之间一直有积怨。老人病后生活无法自理,独生子不愿尽赡养义务。被弃养的老人在所在社区的帮助下,被送至弋江区马塘养老中心。老人无依无靠,萌生了通过诉讼来向儿子讨要赡养费用。老人虽有想法,却因身体不便无法维权。
今年9月,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弋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张琴及法援律师李祥顺主动上门为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支持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责,弋江区检察院及时介入,为该起赡养纠纷案件诉讼收集相关证据,并支持起诉。检察官经与老人的儿子沟通,对方表示:“法院判多少,就给多少。”
11月15日,本案经弋江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梁某贵的儿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弋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年老父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11月19日,法官结合本地生活水平及被告实际情况,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1200元。在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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