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注: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13日,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13日(工作日),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在2019年11月13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19年11月3日8:00至2019年11月15日16:00。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四)项目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为24个月。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五)土地出让金支付时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
(六)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
(七)土地交付状况:“净地”交付。
(八)竞买保证金的处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不计息)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保留继续追缴的权利,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余部分(不计息)转作土地出让金。
八、竞得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5849535联 系 人:阚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浦发行开支
账号:80030155260000181(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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