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徽商春天小区的一位老大爷来到镜湖区张家山城管中队,专门给城管执法人员们表达谢意和歉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5月份,张家山城管中队接到徽商春天小区的一名群众投诉反映,有业主在共有物权暨公摊区域内进行施工建设。中队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发现公摊区域内已经形成建筑物。中队针对投诉人要求予以拆除的诉求,回复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中,无相应的法律依据支撑满足投诉人的诉求,并对投诉人进行了相关法律的宣传,建议他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虽然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的解释,但老大爷仍有疑惑,称“这明摆着是违章建筑,为什么你们城管就管不了呢”!后来,老大爷还叫来了媒体记者,执法人员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依据城管法律条规给予了详细的讲解,在听到执法人员面对镜头的解释后,老大爷开始渐渐理解并信任执法人员。经过进一步了解咨询后,老大爷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决定向镜湖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请律师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了解到大爷的难处后,中队为其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及起诉书的模板。但是,在还未开庭前,施工的邻居主动拆除了建筑物,恢复了原貌,老大爷的一桩心事去除了。近日,老大爷来到中队对于城管人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了感谢,同时也对自己刚开始对于城管执法工作的不理解表示了歉意。
镜湖城管表示,城管执法人员在践行住建部“721工作法”时,始终把工作中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这一理念放在首位,此次张家山中心老大爷的案例既为民解了忧,也在实践中初步树立了“共有物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模式。
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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