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春节本是阖家团圆的好日子,而就在春节前夕,家住芜湖市三山区的胡某却因出售拆迁安置房被女儿告上了法庭。
据介绍,胡某与小胡为养父女关系,父女二人原本是父慈女孝一团和气,但前几年,胡某再婚,胡某与养女小胡的矛盾也就此产生。2017年,胡某与小胡共同居住的房屋被拆迁征用,胡某作为户主获得货币补偿近7万元,并获得95平米的安置房一套。胡某给了女儿小胡5万元。
2018年3月,胡某自行将该安置房出售。随后,胡某被查出肺癌,售房所得价款的一部分用于自己生病治疗,未再给付小胡。小胡在得知房产已被出售后,认为父亲胡某未经自己同意无权处分共同财产,将胡某与房屋买家共同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
承办法官刘玲玲见此情形判断,官司谁输谁赢都不能解决父女俩之间的恩怨,判决只会让父女俩的关系更加疏远、恶化。
为了不让亲情输给房产和金钱,刘玲玲法官分别对胡某与小胡做释法说理工作:一面以老年人权益为核心化解小胡的心结,希望胡某能理解独居老人的孤独和情感需求,并且向小胡释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特别是胡某目前身体状况急需亲人照料,不能让老父亲寒心离世;另一方面也告知胡某案涉房产中包含着女儿小胡的份额,希望胡某能够考虑女儿今后的生活、居住情况。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的不懈努力下,父女二人最终互相体谅并达成和解协议,胡某同意拿出5万元给女儿,小胡愿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父女“反目”进法院,却是挽着手笑着走出法院,“今年春节应该是个团圆年吧!”望着父女相携远去的背影,刘玲玲法官感到如释重负。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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