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通讯员 张晓燕)小区里绿化带上的小小窨井盖,平时可能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是一旦塌陷或破损,却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日前,三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窨井盖塌陷伤人引起的赔偿纠纷,给窨井盖的管理者和行人敲响了警钟。
2018年8月19日下午,80岁的张某在小区散步,穿过小区两栋楼之间的绿化带时,踏上中间一个窨井盖,不料窨井盖坍塌,张某掉进窨井中,导致全身多处受伤,住院20天,出院鉴定为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一直协商不好,张某将小区物业诉至法院索赔2万余元。张某认为,小区物业作为窨井管理者,未尽到管理职责,致其受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小区物业辩称,事发地点是公共绿化带,行人不得进入,张某擅自进入公共绿化带,其行为存在过错。承办法官几经释法说理后,双方都认识到自身过错,愿意各自承担一半责任。一起因窨井伤人引起的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井盖虽小,隐患极大,主管单位应当定期对窨井盖进行检修和维护;而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遵守规则,尽量走大路并绕开窨井盖,更要提高公共责任意识,发现周边有安全隐患的窨井盖时,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维修,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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