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2日上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丁祖荣主持会议,副主任韩卫民、凤剑峰、董萍,秘书长钱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和《芜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认为两个条例自今年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加强监管,城市管理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实施两个条例,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出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解决好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要加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部门参与度,确保立法宗旨落实到位,使条例真正成为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律保障。
会议讨论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芜湖市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报告,同意将有关报告,决议、决定(草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芜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法律组、财经组咨询专家人员名单。
会议决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0日举行,会期一天半。何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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