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推出重点报道,聚焦芜湖市小区健身设施现状。通过记者调查,得到两方面信息:一是居民对小区健身设施很看重,二是小区健身设施监管维护存有隐患。因为使用者多为老人和孩子,小区健身设施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这些设施多处于露天状态,人为使用加上风吹雨淋,时间一长,出现损坏是常有的事。如何加强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不让小区健身设施处在管理的“露天”状态?
首先要明确“谁来管”。据本报昨日相关报道,法律人士表示,小区健身设施依法应当归入小区公共设施的范围,而对小区公共设施,一旦建设单位与小区物业交接完毕后,物业即承担主要的管理义务。如果健身设施是体育部门建造的,原则上由体育部门负责监管维护。
其次是“怎么管”。现如今,各小区物业都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相关人员的工作重心多放在维持通行秩序、卫生保洁和治安方面。也许,今后,还要再烦劳他们对小区健身设施多看一眼。如本报昨日头版图片所示,一些健身设施严重锈蚀老化安全隐患不小,但其实日常巡逻中发现的难度并不大。对于体育部门建造的健身设施,亦要加强日常巡查。
接下来就是“谁出钱”。其实这笔资金在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就已缴纳。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的检查与监督。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所以,除非涉及较大资金的维护,一般都是从公共维修基金里出这笔费用。
看似平淡如常的每一天里,都隐藏着未知的风险。当危险真正降临时,我们回头再去分析原因,往往这些危险并非“不可预知”。回想过往,每次都在出了问题之后,再去开展轰轰烈烈的“地毯式”大检查,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在安全隐患转化成安全事故之前,及早干预防患于未然?比如此刻,不正是给全市各小区健身设施做一次“体检”的好时机?
主持人: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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