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千家万户,近来本报就物业与业主关系的问题展开报道,读者也纷纷关注并热议,提出了诸多建议。
日前,来自不同住宅小区的业主继续讲述着自己的观点与建议。家住左岸的吴先生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表示,物业管理服务中慢慢出现的许多问题,与业主有关。他很形象地讲了一个故事,“有户人家聘请了一位家政来提供清洁采买等服务,有一天家政有急事,但还有一间房屋没打扫,其很担心雇主知道后处罚或解聘,但事后发现雇主比较粗枝大叶,根本不关心。后来在买菜时,家政发现雇主也不知道每天具体花多少钱买菜,久而久之,家政在工作中会偷点懒,虚报些菜金,但终于有一天业主知道了,于是就指责家政,并扫地出门”。
吴先生说,他希望通过这个小故事来告诉千千万万个业主,其所居住的小区就是共同家园,如果要求物业达到协议规定的服务标准,就要有人为服务协议执行把关,给物业账目把关等各项工作,才能让物业在有效监管下,按协议做好服务,也得到应有的报酬,而不是从开始到出问题均很少过问,最后就难以解决。他认为,业主与物业是协约关系,就要围绕协约做好相关工作,一个小区总有一些懂法律、懂财务、懂工程等有相关职业背景的人士,要及时主动出来,参与小区管理服务。
此外,还有市民就业委会与业主间如何交流联系,提出了看法,“需要楼栋长等中间人,否则业委会也不容易直接与太多业主交流”。对于这样的看法,市民李女士对一些小区提出表扬,认为这些小区在发挥楼栋长作用方面有成效。
有些读者甚至对其所在小区业主有“怒其不争”的看法,“对于有组织的物业公司来说,业主不能一盘散沙,心不齐什么事也干不成”。不过,对于芜湖物业管理服务的现状,有读者也回顾,“居民的认识还是有发展的,几年前我们小区许多业主以为物业是政府派来打扫卫生的,无偿服务,现在很多人知道这是需要业主付费的有偿服务,也知道了业委会、物管处、资质等与物业有关的概念”。
拒缴物业费、停车位只卖不租、公共收益归属争论、公共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人员出入不管不问、业主争端物业难解决……对于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你有什么好主意、好点子吗?无论你是业主、物业公司人员还是业委会成员,我们都欢迎大家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大江晚报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大江晚报等渠道,提出您的建议。让我们一起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美丽的小区贡献智慧与力量。
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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