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承办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申请执行芜湖市兵珠玻纤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对A1604-1605号房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位于芜湖市金玺商业广场A1604-1605号两套办公房。面积分别为:251.94 平米、251.94平米;底价分别为:115.94万元、115.94万元。所有过户契税以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参与竞标应向法院交纳10%保证金,应汇入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账号:498010100100123306)。
三、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将价款汇入本院上述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
四、多人应买时处理:同时收到多份应买申请时,以出价高者竞得。
五、变卖期限:自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18196661107
2018年10月24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11月4日,2018环江淮万人骑行大赛三山站比赛在峨桥镇举行,来自省内外的500多位骑行健儿,追逐“速度与激情”,在响水涧上...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