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市民袁先生通过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其是铁佛寺二村居民,小区路灯已有很长时间“失明”,他们向社区反映多次无果,不知如何是好。
11月1日,记者来到现场了解到,铁佛寺二村只有2幢多层居民楼,为开放性结构,因沿用铁佛花园小区楼幢后分别为7号楼、8号楼。其中7号楼沿北京西路修建,8号楼位于其后。得知记者来采访,不少8号楼居民纷纷介绍情况,“我们这里的居民多为当年铁佛花园建设需要,在原地住宅征收后,被安置于此,晚间公共照明依靠8号楼前3个单元入口处路灯,至少超过半年时间,这里的路灯因青山街道路改造被断电,一直没有恢复,由于多年来没有物业,向所属社区反映后也没有结果”。
居民还表示,没有路灯晚间照明后,这里漆黑一片,对居民出行带来障碍,有人因此摔过,加上开放性结构,导致这里一些居民的电动车、自行车失窃。这些居民还认为,“与商品房不同,我们这里是安置居住性质,政府应该为我们的路灯负责,而不是由我们自行解决”。
为此,记者与该居民区属地中心取得联系,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铁佛寺二村路灯断电的确是青山街改造时发生,以前这个居民区路灯照明所用电为市政道路路灯提供,也是历史遗留问题,从法律法规上来说,居民区公共照明应该由居民业主共同承担用电,这种无偿使用市政用电的做法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因此这次道路改造过程中,在路灯更换的环节中,切断了对该居民区用电也是无可厚非,该居民区可以在所属社区牵头下,由物业或业委会来解决此事。
记者又与铁佛寺二村所属社区取得联系。分管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今年早些时候,社区就陆续接到居民反映,其所在小区路灯没有了电力来源,夜晚出行非常不便。社区在摸排后了解到,这次青山街改造工程中,市政道路路灯得以更换,原来依靠市政道路路灯供电的沿路小区路灯均被断电,涉及青山街一期、青山街二期、平泰花园、铁佛寺二村、朱家巷等。而且上级单位也明确表示,依据法律法规,居民小区内路灯不允许接入市政道路路灯电源线路,而且小区路灯电费应该由小区居民业主共同承担,故今后相关小区路灯“复明”需要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向供电公司重新申请开户装表。社区也已将这些信息告知居民,但一些居民可能还不理解,社区也将继续对相关居民小区进行引导,在成立业委会等工作方面予以帮助。
在与镜湖区住建委有关部门联系后,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该区多条道路经历改造,原来无偿“借用”市政道路路灯电力的小区均被断电,不仅仅是青山街所涉及,“小区路灯吃白食的日子基本上过去了”。本报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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