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7日晚,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联合海事部门,对非法捕捞河蟹行为进行打击,共发现6条非法捕捞船只正在作业捕捞。
9月中下旬,市场上的螃蟹开始陆续上市,虽然不及金秋十月的螃蟹味美,但市场有尝鲜的需求,一些渔民开始非法捕捞河蟹。按照规定,长江河蟹捕捞期是每年的10月5日至11月4日,共计一个月。渔民需要持有江蟹捕捞特许证才可以捕捞,这和每年的长江刀鱼捕捞很相似。不过,由于受利益驱使,一些渔民已经按耐不住,提前在江面上捕捞河蟹。
17日晚,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联合海事部门沿长江芜湖段江面巡查,共在鸠江区江面发现了6条正在捕捞作业的船只。执法人员现场阻止了捕捞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同时将暂扣作业渔民的捕捞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相当于渔民的身份证,有了捕捞许可证才可在江面上开展捕捞行为。
“偷捕在晚上和夜间进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我们联合打击,既是保护长江河蟹种质资源,也是在保障渔民的人身安全。”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李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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