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是芜湖市某小区的两位邻居却因“一扇窗”闹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记者从鸠江区法院获悉,赵某与王某本是居住在某小区11楼的邻居,两户中间位置的空调机位为公用区域,本应为两户共同使用,然而王某入住后却在公共机位装起了防盗窗单独占用,导致其邻居赵某入住后无法安置空调外机,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赵某曾多次与王某交涉,要求其主动拆除防盗窗,但王某始终不予理会。期间,赵某又通过所在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劝说,但王某仍阻拦其安装空调。无奈之下,赵某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经鸠江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应在5日内拆除防盗窗,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霸占空调机位,对判决“无动于衷”,赵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鸠江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接手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双方为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简单地采取强制执行,必然会影响以后邻里相处。因此,执行法官首先采取了沟通协商的方法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可是被执行人王某始终拒接法院电话。
多次“寻人未果”后,执行人员决定夜访被执行人。执行人员晚上九点到访被执行人家中时,王某正在家中。见到王某后,执行人员从法律、情理、邻里关系上与其长谈了一个多小时,王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一己之私,不仅破坏了邻里和谐的关系,更差点担上了法律责任。
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王某主动提出,愿在法院监督下主动拆除自己安装的防盗窗,让邻居早日能装上空调。在法院监督下,王某主动拆除了影响邻里关系的“霸道窗”。同时表示,以后会多加注意邻里关系,保持邻里和睦。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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