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制定了“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方案”,从用工管理、工资支付、信息维权等各环节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规范,为建筑企业农民工在劳动、领薪、维权等方面提供保障。
这份“标准化方案”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用人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应至少设立1名劳资专管员,并在开工前将其信息上报属地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管理、告示牌维护等。
方案在工资支付管理方面出台了非常详细的细则。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工前到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须按时足额将工资性工程款划拨其中。自拨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报所属主管部门和同级“治欠办”备案审查,列明项目名称、开户行、开户名、进账金额和时间、出账金额和时间、出账用途等信息。
所有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打卡发放。自农民工进场施工之日起15日内,承包企业要为其办理实名制工资卡,并发放到本人手中,制作工资卡领取登记表。对于建筑行业存在的层层分包问题,方案明确规定:必须通过委托的方式,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考勤情况,制作发放表,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用人单位在安排农民工进场前,应与本人签订简易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等,合同一式两份。同时,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列明招用者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岗位、合同起止时间等。施工现场实行人工考勤的,按月制作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农民工相关维权信息公开方面,方案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列明监理单位名称、劳资专管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名称和举报电话、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名称和投诉电话、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发放名单等。
据了解,8月上旬,芜湖市各级住建、交通、水务、发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用人单位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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