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日前,我市印发了《芜湖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这一实施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共同承担职责与责任,并且强调了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让人民吃得放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牵头起草该实施办法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实施办法中党委起到的领导责任主要有五方面:
一是领导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
三是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
四是凝聚治理合力,要督促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支持政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
政府的行政责任也得到明确,包括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有两责”,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等六个方面。
为贯彻好该实施办法,我市将通过落实“一岗双责”,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评议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加以保障。
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记者: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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