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一幅工业用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注: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按实际出让土地面积计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6月8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大桥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6月8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大桥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大桥分局将在2018年6月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8年5月29日8:00至2018年6月12日15:30。 七、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四)建设工期: 2018003号地块建设工期为十三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摘牌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签订《出让合同》。 (六)支付方式:该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延期款项的1‰违约金。 (七)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起始价的20%收取,竞买保证金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各占建设工期保证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开工、竣工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有权足额追缴,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保证金予以退还;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土地出让金。 (八)竞买人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挂牌的具体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大桥分局 联系电话:0553-39160530553-3916737 联 系 人:钱先生范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 户 行:芜湖扬子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20000267807110300000018(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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