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8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举行。相关信息显示,近年来,联合惩戒制度、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为核心的信用激励制度等制度体系建设,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而且让芜湖成为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制度创新的“领头羊”。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芜湖市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秉承着“先行先试、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评价系统,实行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以交易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为核心的信用激励机制,营造了“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取得了积极效果。
采取信用评价等级制,将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参与招标采购的资格审查条件,信用评价得分作为招标采购信用标评分依据。同时,建立不良行为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上网公示,接受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据了解,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系统评价主体除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人(采购人)以外,还将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信访、公安、人社、审计、安全生产、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3个部门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各司其职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进行诚信评价扣分。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芜湖市检察院、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出资的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项目被查询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中之一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市工商局等部门,还共同对违法失信行为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联合惩戒。
对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芜湖市政府性资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等失信名单的,不得被定为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标人,并对“经营异常名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为依法予以限制。
据悉,因启用信用标,一些信用等级低以及没有信用记录的企业投标没有竞争力,无形中遏制了挂靠投标现象发生。据部分项目统计对比,建设工程启用信用标项目的投标人较未启用信用标项目的投标人下降80%。
记者 夏成俊 实习生 胡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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