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就“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进行专题协商。现就会议形成的《关于“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建议》摘编如下:
今年,市政协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简称“双提”)列为重点民主协商议题之一,顺应、把握了全市上下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期待。为此,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走进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要锲而不舍抓好“培育、践行”工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季活动,坚持分众施策,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久久为功;坚持紧贴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宽系列活动的内涵和领域,促进整个城市向文明化步步迈进。要以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亲切服务”行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独特优势,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多设计群众普遍受惠的活动项目,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传播学礼知礼懂礼用礼的文明理念。广泛开展社会文明风尚提升工程。加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等教育引导,引导人们摒弃不文明习惯行为。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制定出台《芜湖市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强化监督,促使行为规范,引导市民自觉遵规守法,强化执法普法理念,加强法治文化和道德涵养。营造城市文明氛围。用好媒体宣传,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把“镜头”更多对准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现身谈想法说感受提建议,持续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做好公益广告。加大公益广告制作和刊播力度,使之成为一道道靓丽的城市风景线。抓好典型带动,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培树志愿服务品牌,尽快颁布《芜湖市志愿服务条例》,保障志愿服务有法可依。
二要以创建为民惠民为目标,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良好的环境面貌事关城市发展大局和百姓民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底线,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必须持续改善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合理规划、以疏为主,新建一批便民服务项目,引导摊贩进入服务点规范经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背街背巷、公厕改造、居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以缓解停车难问题。做到“建管并重”,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幸福感。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分步实施社区提档升级计划,优化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绩效评价。强化城市执法。加快推进《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健全和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城管执法力量前移社区、乡镇。加大对“市容乱象”及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执法实时全覆盖。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创新管理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小区业主参与、服务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无物业小区和背街背巷实行一体化服务。推行1+3+N模式,建立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制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着力构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市场化的日常保洁队伍和社会化的志愿者队伍,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长治久美。扩大信用应用。探索将交通违法违章、制假售假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建立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在资质审核、行政审批、融资授信、市场监管等领域依法采用联合奖惩措施,对守法者予以奖励,对失信者给予限制和惩戒。培育打造一批诚信示范街、店、市场。
三要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为保障,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上作出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套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县区和乡镇党委书记兼任文明委主任,亲自抓部署、亲自抓督促、亲自抓落实。坚持文明创建工作调度会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召开会议部署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时听取“创城”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视解决市、县区、乡镇文明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激励保障等机制不适应文明创建工作任务需要的问题;解决文明创建工作有人干事有能人干成事的问题。完善“政府投入、单位支持、市场运作”创建投入保障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坚持把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坚持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标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标杆,每年初,市文明办要根据县区的不同情况,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下达目标任务书,建立问题整改月报制度。坚持和完善市领导联系分工文明创建、市长上路等制度。严格执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对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建起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体系,打造一个统一高效的“大城管”数字运用平台,形成发现及时、处置快速、方法有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合理整合网格资源,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的“721”工作方式,推行前置式执法、教育式执法、服务式执法的城管执法模式,着力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城管格局,实现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预警”、“惩防并举”转变,倡导“理性执法”。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要把“创城”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成效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建立对县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创建奖惩办法,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实施表彰奖励和问责处罚,并向社会公布群众满意度指数。坚持文明程度指数月测评,加强日常考核,改变“重创建检查、轻日常管理”的现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以常态长效的考评督查促进常态长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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