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晔实习生杨景
近日,芜湖市出台《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坚持调控房价目标不动摇,充分运用价格备案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确保商品住房价格稳定
“该《意见》的出台以控制房价为目标,相关部门将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芜湖市将成立价格备案协调小组,协调研究价格备案的重大问题。
《意见》当中的一些举措,呼应了价格调控这一目的。今后,芜湖市将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芜湖市还将积极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一方面,相关部门将调研学习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针对当前公租房房源稳定但布局不合理、社会租赁房源监管缺失等问题,将积极搭建房屋租赁管理平台,用于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同时,调研出台有关政策,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多样化的供地方式
《意见》规定,要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按照全年3500亩的土地供应计划,对剩余部分按季按月排出出让计划、出让地块。各区要对列入出让的地块加大征迁扫尾力度,提高净地交付率。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出让地块的及时报批手续,确保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今后,芜湖市将采取多样化的供地方式,不同的供地方式可视情搭配使用。这些供地方式包括:采取限地价、竞限价安置房方式,具体比例由市土储中心会同各区、市征收办结合棚改情况,对每个出让地块具体测算确定;采取限地价、竞市场调控房方式,对竞得的市场调控房不计入企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采取限地价、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方式,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计入成本;探索实行限地价、竞拍企业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的方式等。
除了供地方式发生变化外,棚改安置形式也将有所调整。《意见》规定,现阶段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尊重棚改居民的选择权。
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后,芜湖市还将进一步强化对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力度,排查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和风险。
据了解,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将加强联合执法,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将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捂盘惜售、价外加价、捆绑搭售、已售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将房地产中介机构编造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排查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此外,芜湖市还将进一步支持生态节能型商品房建设。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对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不欠缴各项税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市住建委审核确认后,上述费用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节缴纳。这些条件包括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审批的项目;总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项目;住宅小区使用地(水)源热泵或太阳能技术的项目(整体使用);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的项目等。
新闻推荐
□人民公安报记者钟仓健通讯员刘勇在安徽省芜湖市,市民只要关注芜湖市政府市民服务官方门户“易户网”微信,下载“易户网”手机APP“城市令”,就可以查询自己的社保、医保、公积金、汽车违法等信息,...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