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晔
5月9日,芜湖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出台了楼盘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新出让地块的高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三分之一、多层建筑主体形象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含地下部分)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等一系列调控措施。
当天,记者来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对该《意见》进行解读。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的根本宗旨就是落实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见到记者,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就开门见山地说。
除了新增加的调控措施外,契税补助政策的变化也体现了这一目的。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取消原有的“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其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应缴50%的补助”。《意见》发布后新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意见》发布前购房的,仍然享受原有补助标准。
其它相关政策,都呼应了这一宗旨的题中之意。《意见》规定,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房价按同区域、同品质楼盘并结合楼面地价合理确定;对不接受价格指导的企业,暂不办理价格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已办理过价格备案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价格明显偏离的进行纠正,对不接受纠正的企业暂停网签,转为现房销售;达到预售条件的楼盘,在15日内应申请办理预销售许可,且7日内一次性上市,严禁捂盘惜售。
“这些举措都是为了防止非理性定价,遏制炒房行为。”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些调控举措,进一步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用地供应与存量土地管理
和以往房产政策相比,《意见》不仅出台了对房产市场的调控举措,也对用地供应、存量土地开发等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今年,芜湖市计划出让住宅用地3500亩,比去年增长77.2%;截至目前,实际供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9%。“今年以来,市区供地量持续上升,供地节奏不断加快。”该负责人说。
因此,芜湖市将进一步加强用地供应与存量土地管理,并采用多种方式控制地价不合理增长。《意见》规定,结合芜湖市当前实际,实行差异化供地方式,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的区域显著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并加快供地节奏;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并限制购买新出让土地。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出让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竞拍无偿提供安置房面积、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等,防止出现新“地王”。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芜湖市还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怎样体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虽然芜湖市以往就出台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但是《意见》将该制度以文件形式明确,使这项制度更加规范化。”该负责人表示,同时,将该流程提前到市国有土地收储部门向市规划部门征询拟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之前,让开发企业提前明确出让土地的开发条件,便于相关部门监管、把关。
此外,《意见》还对住房保障、绿色建筑等进行规定。例如,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引导开发企业大力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等。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政协召开委员组专题会议,听取各委员组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近期工作进行部署。今年以来,弋江区政协将委员组工作作为常委会重点工作之一,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各委员...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