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市教育局昨天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高中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芜湖市民办高中招生宣传,有效制止虚假宣传行为,维护高中阶段招生秩序。
通知要求民办高中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应注明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全称、办学性质、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层次类别)、招生专业、开设课程、学习形式、学习期限、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联系电话、联系人、招生人数等内容。
民办高中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须经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学校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2017年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民办高中招生宣传违反规定,要立即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作出通报批评。受到市、县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学校,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对于使用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发布虚假广告的民办高中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记者 王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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