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潜)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消保委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有自称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向用户提供安全检测服务,并推销一款燃气报警器的情况。消费者误认为是芜湖中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和安装,因此购买了被推荐产品,但收据显示此种燃气报警器并非是芜湖中燃公司销售,而是其他一家燃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所售。
对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首先,提供燃气设备销售服务的经营者并非只有芜湖中燃一家公司,消费者在遇到有人以燃气公司名义上门进行推销时,如不清楚对方身份,应要求其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必要时还可要求其提供所属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如仍无法分辨,可以拨打芜湖中燃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其次,民用燃气报警器属于安全辅助设备,并非所有居民家庭必须安装。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规定,“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时,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连锁”,除以上情况应安装燃气报警器外,该“规范”对居民用气是否应安装燃气报警器并未做出强制要求。消费者在遇到推销人员称家中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情况时,如不清楚是否需求,可以向燃气主管部门或向芜湖中燃公司进行咨询。
市消保委表示,虽然燃气报警器并非必须安装,但是其对于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购,但要注意并非只能购买某一款特定的设备。如果消费者在遇到上门人员称必须购买某款燃气报警器时,可予以拒绝。
新闻推荐
本报讯昨天,龙山街道龙湖社区联合辖内共建单位百线文化广场开展纪念“五四”活动,邀请高校教授走进社区、企业向大家宣讲“五四”历史与革命精神。当日,在龙湖社区百线文化广场简阅书吧,来自安徽师范...
芜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