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晔) 表面上是“搬家”,实际上却将价值10万余元的物品盗窃销赃。近日,市公安局鸠江分局破获一起“硕鼠搬家”式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陶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3月19日,市公安局鸠江分局接到报警称长江北路某足疗店内物品被盗。经调查,这家足疗店因内部停业,一直无人看守。近期,店主准备装潢时发现,店内的电视机、空调及电动车等财物被盗,涉案价值10万余元。3月20日,市公安局将该案挂牌督办,合成侦查队、湾里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由于案发地无店员值守、内外视频监控形同虚设,办案民警只能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并结合现场勘验、走访,但是案情暂时未能取得突破。
4月12日,该足疗店业主再次报案,称店内财物再次被盗。随后,办案民警克服视频条件不利等困难,进一步扩大图侦范围。同时,围绕被盗财物运赃、转赃、销赃等环节开展摸排。几天后,民警将涉嫌收赃的王某抓获。经审查,这些赃物来自于一名叫陶某的男子。民警顺藤摸瓜,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陶某抓获。陶某交代,早在多年前,他就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自去年年底起,他在发现这家足疗店无人看守后,便多次窜至店内疯狂盗窃电视机、空调及电动车等财物,以低价销赃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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