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晔
3月28日,芜湖市出台《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办法》、《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17年版)》、《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对市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进行规定。近日,相关部门对3个文件进行权威解读。
为货币化安置提供政策支撑
“3个文件的出台,源自于征收安置方式与房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除经开区、大桥区外,中心城区安置房去库存已基本完成,货币化补偿已成为当前棚改征收的主要安置方式。同时,省政府在政策层面主推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今年省建设厅下达芜湖市的货币化任务指标是不低于91%。此外,由于芜湖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上涨,客观上造成集体土地房屋的征收补偿单价与商品住房价格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必须制定新的征收标准。
据了解,新征收政策将按照“原政策体系不变,利益分配机制不变,适度简化”的指导思想,并保持原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体系不变。同时,以弥补征收补偿单价与房价之间的差距为核心,以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等值化为目的,适度简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调换结算方式,为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撑。
补偿标准相应上调
根据最新的补偿标准,集体土地的区位等级与范围未做调整,仍为五类八级,但对各区位等级价格相应上调。其中,一类土地原区位价格为3586元/平方米,现调整为6900元/平方米;二类一级土地原区位价格为3196元/平方米,现调整为6100元/平方米;二类二级土地原区位价格为2809元/平方米,现调整为5400元/平方米;二类三级土地原区位价格为2360元/平方米,现调整为4300元/平方米;三类一级土地原区位价格为1929元/平方米,现调整为3400元/平方米;三类二级土地原区位价格为1491元/平方米,现调整为3050元/平方米;四类原区位价格为1056元/平方米,现调整为2850元/平方米;五类原区位价格为682元/平方米,现调整为2700元/平方米。
新政策还增加了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保障安置面积,由原来的15平方米调整为2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的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由原来的90%调整为80%。此外,考虑到人工费上涨和商品价格变化等因素,市征收办委托了专业估价机构对房屋重置价格和附属物补偿标准进行了重新测算,多数项目的标准有所提高。
部分流程有所调整
在房屋征收的具体过程中,部分流程将有所调整。
例如,产权调换结算方式由原来的“征一还一、结算多个差价”调整为“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各计各价”。人口认定时间节点由原来的“征收公告发布时间”调整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时间”。
此外,房屋征收补助与奖励方式还将进行整合。新政策取消了原先的“人均35平方米内,按200元/平方米发放安置补助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购房面积200元/平方米计算购房补助;安置到高层房屋增加公摊面积2%、4%、6%;就近靠档每户按重置价优惠购买15平方米”等四项补助。这些补助将与“按期搬迁奖励400元/平方米”整合,即征收补助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10%、搬迁奖励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或被征收房屋补偿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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