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芜湖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上看是好的。但是,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的污染和危害还存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一些种植、养殖大户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有意无意地不合理使用或违规使用抗生素、疫苗、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据了解,芜湖市一些种植养殖大户违规使用疫苗、添加剂和大量使用抗生素、饲料添加物等时有发生。种植大户大量使用除草剂、违规使用农药和生长调节剂的现象也很多。众多的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过量或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一些养猪大户不使用国家提供免费的疫苗,而是购买违规疫苗为猪畜防病,一些农户在水稻、蔬菜及瓜果生长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催红素、生长调节剂等现象十分普遍。
2、由于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的淡薄,加之农药使用知识匮乏,一些农业生产者盲目使用农药现象普遍存在。很多种植户由于农药使用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不按规定使用农药,导致过量使用农药或不按时间使用农药,致使农作物和土壤农药毒性大或残留过高。据了解,本地粮食作物农药使用率在95%以上,蔬菜瓜果农药使用率在90%以上,其中在收获前15天使用过农药占80%以上。而无论是粮食还是蔬菜、果树,在收获前15天是禁止使用农药的。
3、土壤、水体和养殖环节污染导致有害物质超标。由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很多区块工业、农业混杂,相当部分的农田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如工业和城市的污水排入河流或直接排到田地造成土壤重金属等有害物超标,林地、果树施用高毒农药,通过风力、水流的作用或在苗木蔬菜轮种、套种时,没有注意苗木用药的安全分解间隔期,导致蔬菜的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此外,畜禽养殖导致水体污染也相当严重,在畜禽饲料中经常需要添加锰、铁、铅、铜等重金属元素及抗生素等,导致水体中的抗生素和重金属超标。一些养鱼大户用养殖场的动物粪便来喂鱼,造成鱼体的抗生素和其它有害物超标,形成循环污染。
4、农产品保鲜、包装、储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熟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
5、监管不力,检测环节薄弱。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相继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并且,《刑法》也对危害食品安全等行为定罪;但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实行监管的县和县以下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够重视,从而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不到位,监管措施难以落实。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芜湖市市、县两级建立了一些检测机构,但几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不是闲置,就是人员技术不到位。很多最需要进行检测的一线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蔬菜加工企业等,由于各种原因,要么没有配备有害物质的检测设备和人员,要么即使配了也是摆设,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防守薄弱。
二、对策及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是一项社会性任务,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政府主导,全民、全社会参与,统防统治。农产品的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是最难管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要全面扭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态势,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建立广泛的宣传、培训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宣讲到千家万户。只有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提高了,才能从源头有效控制农产品受到的危害。对明知故犯,不讲道德,恶意使用有毒有害投入品行为者要给予严厉打击,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步入正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农产品。
2、建立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加强执法检测力度。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督促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解决管理体制上责任缺位的问题;建立专职监督检测机构和队伍。建立镇乡街道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抓好基地、市场、超市等环节检测,加大抽检力度,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查罚生产、经营点和使用伪劣农资行为,建立伪劣产品曝光制度;继续加强对农资连锁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门店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畅通举报投诉机制,让人民大众参与到农产品安全监督队伍中来,让违法生产、经营者无处藏身。
3、建立健全和落实责任体制,建立农产品质量问题追溯体系。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农产品责任体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查溯,要用抓秸秆禁烧力度来抓农产品质量。农产品生产大部分是一家一户分散式生产,缺少有实力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或合作社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记录不完整;很多种植大户和散户,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意识不强的问题。此外,很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缺乏落实。很多生产者诚信缺失、自律意识不强,如违禁用药、滥用农药、用药没到安全期即采收等,还没有认识到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性。因此,建立检测结果追究制度,对超标产品要追根溯源,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检测,跟踪执法。
4、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管控农产品生产质量,要以管理民爆品的模式来管理农药、兽药和其它化学生物制品。农业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抓好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要加强疫苗、农药和各种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的监管,坚决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抗生素、“β-兴奋剂”等违禁药物的使用。积极推行农资专卖,特别要尽快实行农业投入品统一购进、统一供应,从源头上严防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其它化学生物物质进入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
5、建立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种植、养殖推广体系,大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水平。 要加快土地流转,引导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推进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品种、技术、统防统治上给予社会化服务,把分散农户都纳入到专业合作社中,成为社员,推广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种植规模。特别要促进植保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尽快落实“统一防治时间、统一防治药方、统一防治技术、统一防治器械”等措施,达到统一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配方,合理使用农药剂量,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6、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对进入芜湖市的农产品要跟踪检测、评价认定。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主要农产品和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及操作模式,完善农产品的索证交易和质量追究管理机制,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信用体系,确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对芜湖市的农产品在种养环节上,农业部门应加强组织化养殖种植,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管理,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编码卡,为市场准入制度的推行做好基础性工作。
综上所述,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全民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统防统治,才能真正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徐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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