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组织没有放弃我,还帮我打开心结、鼓励我重拾工作信心,让我从‘掉队’位置跟上来。”日前,谈及自己接受组织暖心回访的经历,南陵县何湾镇青山村党总支书记李汉东激动地说。
去年,李汉东因在扶贫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其本人受到诫勉谈话处分。在其受处分期间,南陵县纪委监委和所在镇纪委来到李汉东家,对他进行回访教育,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处分后的现实表现及工作情况,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
回访后李汉东重振信心,加强扶贫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为民服务,解决群众遇到的难题。他了解到青山村上东河、下东河两个村民组还没有安装自来水,群众对喝上自来水非常盼望,于是他积极争取安装自来水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两个村民组的130户村民终于喝上了自来水。
“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还应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鼓励他们重拾信心。”芜湖市纪委负责同志表示,近年来,芜湖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回访教育作为增强纪律审查实效的重要抓手,坚持定期开展违纪干部暖心回访工作,深入细致耐心做好受处理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化,解除其思想上的包袱,深化其对党规党纪认识,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为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工作,芜湖市纪委明确回访教育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重点,采取常规回访与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应访尽访、回访全覆盖。明确回访教育期限,形成“到期”必访问机制,在处理人员的处分时间期满15日左右,通知提醒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对受处分人员做好回访教育。建立回访档案,对每个回访对象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档,将被回访人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情况等信息填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登记表,作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重要考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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