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要劝我,儿子的欠款如果要不回来,我就不活了!”2013年1月的一天,雨雪交加,一名妇女为帮儿子讨要欠款,站在7层楼房的边缘。
接到报警,丁少春带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眼前的一幕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年过半百的妇女赤足站在又湿又滑的楼顶上,一手拿着汽油瓶,一手抓着打火机,哭喊着:“我儿子快被他们逼疯了,我也不想活了!”“你不要做傻事啊......”情急之际,丁少春一边赶紧稳住对方,一边慢慢靠近。
妇女哭述说:“我儿子叫陈刚(化名),做建筑生意。两年前,他向南陵县开发区一家企业投资了280万元,后来企业亏损,儿子想要回投资,对方竟翻脸不认账。这事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对方必须将280万元返还陈刚。然而,对方却玩起了“躲猫猫”。儿子的生意因资金短缺,受到影响,临近过年了,员工们都跑到儿子家里讨薪,他气得病倒住院,我也苦不堪言,才跑到这家企业办公楼顶上的!”
这个妇女说着说着忽然打开汽油瓶,将汽油向自己身上浇去。顿时,现场情况再次紧张起来。丁少春一个箭步冲过去拦腰抱住妇女,在其他民警的协助下,将她拉下平台。
丁少春不顾自己身上沾满汽油,和民警们一起把妇女带回派出所。妇女情绪稳定后,他安排民警到她家取来干净衣服让她换上。随后,丁所长与有关部门人员经过一昼夜紧张协调,企业为陈刚筹集了近百万元发给欠薪的民工,并一一向民工做好解释工作。陈母见丁所长为儿子的事不顾个人安危救了自己,而且忙前忙后筹款,感动地要给丁所长下跪。丁所长将她劝住说:“请你放心,这事我们会想办法解决。你要善待自己和家人,千万不要再冲动做傻事了。”一番在情在理的劝说,陈母感激地点点头。一起因讨债引发的危机被及时化解。
以理服人
“丁所长的调解和处理,让我无话可说。”
想起自己无理向企业闹丧,又提出过分要求的经过,桂花(化名)惭愧不已。对丁少春所长的调解和处置十分满意。
桂花和丈夫老贾都在开发区一家公司打工。2013年4月初,老贾跟同事陆某发生一起小摩擦,双方都动起了拳脚,老贾被对方打破了头,花了200余元治疗费。因矛盾纠纷不大,公司便以内部矛盾处理,让老贾休息一周,不扣工资;陆某向他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罚款500元。
事发的第二天晚上,老贾在家吃饭,妻子桂花不停地数落他:“你被人家欺负了,还不跟公司讨说法,你太没有用了!”妻子的埋怨,让老贾无地自容,纵身从7楼跳了下去,当场毙命。
接到报警,丁少春所长率民警很快到达到了现场。一方面,他协助刑警勘察、取证;另一方面,他千方百计安慰几乎失控的桂花情绪。随后,桂花和老贾家30多名亲属来到了公司,声称:“这是公司对老贾与同事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导致老贾想不开自杀的,公司要赔偿180万元。”公司方认为:“这事与无关,公司没有过错,只愿意给5万元死亡抚恤金”。由于双方分歧太大,矛盾随之升级,桂花和家人跑到公司门前搭灵堂,弄得公司无法正常工作。
面对难题,丁少春连续一周与民警一起勘察现场,调取案发地附近监控,走访取证。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他跟桂花及其家人沟通,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老贾死亡与公司处理的确没有关联,又特意请律师到场,对桂花及家人进行法律宣传,拿出“老贾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外”的证据。同时,丁所长积极与公司协调,最终公司给桂花适当的生活补偿费。
以诚动人
“既要化解矛盾,又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难题,这是我们的目的。”丁少春常常这样说,更以诚意处置纠纷。
2013年夏季,丁少春走访时获悉,工业园区一项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时,一户人家提出过高要求,未达目的,这家人多次阻扰施工,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而且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丁少春走进这户人家。见到丁所长,一家人没有给他好脸色。丁所长拉过一条板凳坐下来,摇着扇子,跟一家人聊起了家常,顿时消除了彼此隔阂。这家人告诉丁所长:“年过七旬的老夫妻身体不好,大儿子帮人打工,小儿子腿部残疾没有工作,一家人艰难度日,想借拆迁这个机会,要求分3套房。按照规定,要付20多万元的差价,但实在拿不出这些钱。”
怎么办?一方是特困家庭,一方是工程要按期进行。既要化解纠纷,不耽误工程进度,也要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于是,丁少春冒着酷暑,多方奔波,设法帮这家大儿子办起了一家钢窗制造公司;又与有关部门协调为小儿子办理了低保,还多方筹款4000余元为他买了一辆残疾人专用电动车,并安排他在开发区一家企业谋了一份看管车库的工作;在政策范围内,为老夫妻俩办理了“失地农民”保险。
这一件件实事,这户人家看在眼里,感动在心。他们向亲戚朋友借款,补足了房屋差价,与工程方签下了拆迁协议。□ 张红 严峻 昂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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