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4日11时37分,南陵县境内国道318线340KM+6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车号为浙GG6371重型半挂罐式牵引车装载硫酸与一辆皖H8B847面包车相撞后起火,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损毁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副省长黄海嵩,芜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者,妥善做好善后处理,组织力量综合整治,杜绝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南陵县及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疏导交通。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通讯员
新闻推荐
南陵宁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许镇三荻路B幢楼,建筑面积:5942.67m2,经审查,建设手续完备,且该公司预售方案符合规定,已具备预售条件,批准预售面积为5449.31m2,《商品房...
南陵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陵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