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平方米、万元
经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中FT2125地块属“标准地”地块,项目须符合繁昌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且满足以下指标要求: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2.达产后实现年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3.单位能耗增加值≤4.2吨标煤/万元;4.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单位排放增加值≤384吨标煤/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上述挂牌地块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起始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3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3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挂牌时间为2021年10月6日8时至2021年10月15日15: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三)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四)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五)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二)联系电话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0553-7864230;
2.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0553-7916851。
(三)联 系 人
查女士、 强女士。
(四)开户单位
芜湖市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号:34001676108053004210。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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