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快速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给予季某某没收地笼4道、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1月14日上午,荻港镇护渔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停靠在荻港镇南方水泥码头的“苏盐城货219198”船上有人用地笼捕鱼。护渔队员第一时间向荻港镇政府、长航公安繁昌派出所及区农业农村局报告,各部门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工作。 在长航公安繁昌派出所的配合下,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立案查处。
今年5月份以来,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繁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长航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累计开展水陆巡查110余次,出动巡查人员520余人次,收缴非法捕捞渔船4条,网具284道。公安机关办理案件6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案件7起。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农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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