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9日(工作日)到繁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繁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9日(工作日)到繁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繁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8时至2020年10月21日15: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项目必须整体经营、不可以分割转让和转租。
(三)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四)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保证金相当于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定金后可冲抵出让价款,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
(六)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成交后竞得者采取货币方式支付,余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七)建设工期:出让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工期为2年(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电话:
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0553-7916851。
(二)联系人:高志国、 强 婧。
(三)开户单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号:34001676108053004210(人民币账户)。
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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