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4月,系由芜湖明远集团公司全额出资的子公司。下辖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县分公司、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分公司、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为县分公司、芜湖县分公司等4个分公司,属供电服务类集体企业,隶属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芜湖供电公司管理。主要经营范围为电网维护检修,配电工程建设,承装、承修电力客户工程,用电管理和客户服务,电力器材销售以及劳务派遣等。公司具有住建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电监会《电力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资质、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社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公司受托开展芜湖市郊、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芜湖县所属乡镇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故障抢修、客户服务、抄表催费等业务。同时积极开拓外部电力工程市场,持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不断做实做强做优。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面向社会、高校招聘农网运行维护与检修岗位人员11名,诚邀您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信息及报名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农网运行维护与检修。
2.岗位分布如下:
(1)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人;
(2)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繁昌县分公司:2人;
(3)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分公司:2人;
(4)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县分公司:1人;
(5)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为县分公司:3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诚信记录及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3.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2019年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主修专业为电工类专业,相关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证,学历验证码须在2019年10月20日前有效。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身心健康,适合从事农网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无妨碍电力生产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二、招聘工作安排
招聘流程:应聘报名→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公示、体检→录用签约。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版文件以“毕业生姓名+全日制学历+专业名称”命名,于2019年8月25日前投递至邮箱:whygzp@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
1.简历筛选:招聘工作组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确定拟通知考试人选。生源较多时本区、县生源优先考虑(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2.考试通知:通过手机短信向参加考试人选发布考试通知,确认参加考试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现场审核环节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3.现场资料审核:①学籍验证报告;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登记表》纸质签字版。资料审核未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组织资料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40%、30%和30%。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后,按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或现场通知为准。
(四)公示、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结果在芜湖市大江晚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开展。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电力企业工作。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登高作业;(5)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
(五)录用签约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入职手续,录用人员与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或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录用人员不得跨县域调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
(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
(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2.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通畅。如出现无法联系、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考试及体检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4.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
5.参加体能测试、考试及体检的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执行临时待遇2500.00元/月(大学专科)、2800.00元/月(大学本科)、3000.00元/月(研究生)。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的,执行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或分公司统一薪酬体系(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类专项奖励等),购买五险一金,享有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用工主体及用工性质:阳光公司劳动合同制职工。
2.岗位特点及工作主要内容:根据需要从事阳光公司安排的线路运维与检修、电力营销及优质服务、工程施工等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应聘者可以电话咨询(仅招聘期间)
(1)李老师:0553-3807423、13335538887(手机)
(2)孙老师:0553-3807273、13866389250(手机)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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