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镇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繁昌县荻港镇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电商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入驻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含示范村)的电商、配套企业及快递企业,经镇政府审核同意,免去办公房租金;对线上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为推进本镇农产品网络销售,对电子商务企业农产品线上年销售额达到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分别给予一 次性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对入驻镇电子商务产业园(含示范村)企业或个体户,2018年在荻港注册淘宝、京东、天猫、阿里巴巴等电商 平台,到年底继续正常运营且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千元。
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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