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你好,请问是弋江区法院汪法官吗?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奥迪车,刚刚被我们繁昌交警支队查控,请尽快前来处理。”5月21日下午5时,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汪一粟接到繁昌县交警支队的电话后,迅速赶赴位于繁昌县桃冲村某县道旁的扣车现场,并通知申请人在现场等候。
在现场,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奥迪车停在院子里,院门被另一辆车挡住。执行法官向车辆实际使用人赵某告知了车辆的车主信息和查封情况,希望赵某配合执行工作,将另一辆车挪走,并将奥迪车交给法院予以扣留。而赵某却态度蛮横,声称其与被执行人张某是朋友关系,奥迪车是前一段时间他花两万元买来的,虽然没有过户,但车是他的,法院不能扣押。可是当执行法官要求其提供车辆购买合同或购买凭证时,赵某却无法提供。
面对态度蛮横的车辆实际使用人阻挠执行,执行法官迅速协同当地派出所准备对赵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车辆进行强制扣留。一看到法官真要来“硬”的,赵某慌了神,当即表示愿意为其朋友代为偿还欠款,当场通过微信将全部执行款一万余元转账给申请人,执行案件就此圆满执结。
据弋江区法院执行局介绍,自“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弋江区法院不断加强与交警支队的合作,提高对查封车辆的管控力度。顾娅王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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