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蓉 刘夏
安徽芜湖繁昌县某小区内,一名年仅6岁的女孩撑伞从6楼跳下。幸运的是,小女孩仅受皮外伤。据了解,小女孩可能是受动画片影响,撑着伞从窗户往下跳。(5月8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儿童因模仿动画片里的内容而酿成悲剧的事件屡见报端。2017年3月,一名5岁女童模仿动画片内容,撑伞从11楼“飞”下,摔成重伤;2016年3月,一名10岁的女孩模仿动画片使用电锯的样子,把妹妹的脸锯伤;2013年4月,一名8岁男孩模仿动画片“绑架烤羊”游戏,造成两个小伙伴严重烧伤,其中5岁的弟弟烧伤面积达全身的80%……这一系列因模仿动画片里的内容而酿成的悲剧事件为社会公众敲响了警钟,值得所有人警醒深思。
不可否认,有些热门的动画片的确存在一些不利于少年儿童观看的内容。比如暴力:光头强的电锯和猎枪、灰太狼的各式捉羊武器;比如“不死”生命观:高空坠落、被火烧、触电,都不会死;比如错误的认知观:狼和熊都是善良的、无害的。这些内容对于辨识能力不高的儿童来说,极有可能造成误导。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呵护儿童身心健康、杜绝悲剧发生?笔者认为,需要家庭、商家和政府三方共同努力。
从家庭层面而言,在我国动画片质量良莠不齐的大背景下,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不能单纯地把动画片当作哄孩子的工具,而不关注动画片的具体内容。儿童教育专家表示,小孩在3岁以后就有一定智力看懂动画片,但不一定能很好地分辨好坏。因此,父母应尽量陪伴孩子一起看动画片,并适度进行安全意识的引导、教育,在与孩子讨论、交流动画片情节、人物的过程中,帮助孩子识别善恶,告诉孩子哪种行为是恰当的,哪种行为不得体或者会影响到他人,对于动画片中出现的危险动作、不良意识或其他不合理情节,要着重指出来,告诫孩子切勿模仿。
从商家层面而言,动画片制作单位要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自发主动地制作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又不失趣味童真的剧集,不能一味只追求收视率,绞尽脑汁只为抓住孩子的“眼球”,在动画制作上重情节轻质量,从而导致部分少儿动画作品充斥暴力、辱骂等不良情节,这极易对处于模仿能力强、辨别能力弱这一阶段的少年儿童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酿成恶果。
最后,从政府层面来讲,尽管关于动画片分级的呼声在我国已持续多年,然而,政府一直没有就动画片分级管理出台相关制度。因此,政府应尽快出台儿童视听内容审核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少儿动画影视作品审查机制,整顿目前业内市场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对今后动画业界和动画播出形成规范的指导意见,让暴力、恐怖、低俗以及容易被儿童模仿的伤害、自残、虐待等情节,永远消失在孩子们的视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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