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社会爱心人士黄先生在繁昌县法院执行局周文革局长陪同下,前往孙村镇、繁阳镇为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送上爱心救助款。
黄先生是福建籍在繁企业家,通过执行宣传了解到部分申请人面临家庭特别困难而被执行人又无履行能力的困境,他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达爱心捐助意愿,繁昌县法院确定章某某、周某某等作为首批爱心捐助对象。
孙村镇万里村章某某因交通事故变成“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母亲因为要长期照顾她放弃打工,家庭无经济来源。而该案被执行人姚某某年纪偏大,身体不好,经济状况也很差,虽然同意每年以外出务工报酬支付部分赔偿款,但履行能力实在有限,法院之前已给予的司法救助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章某某母亲接到3万元捐助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社会上好心人还是多,有你们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一定能够更快地走出生活的困境。”
周某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离世,留下一个未成年儿子和年事已高的婆婆。而被执行人郑某某妻子身体残疾,子女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同样拮据。拿到2万元捐助款的周某某,在冬日里感受到了别样的温暖。
爱心捐助人黄先生感触颇深,一再表示将多尽社会责任,继续捐助困难群众。针对企业家的善举,周文革局长感慨:“企业家致富思源,主动助力司法救助,化解执行纠纷,解决执行难我们更有信心!”
据了解,司法救助是针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重要的救济渠道,法院在筹措救助资金方面也一直在做各种努力。繁昌县法院借助社会力量救助申请就是一种有益探索,对涉民生案件中矛盾的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
繁昌县法院执行局 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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