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晔
“我们计划用3—5年时间,解决非煤矿山行业存在的问题,使矿山企业能够规模化、集约化开采。”9月底,在市国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非煤矿山的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目标。
自2014年开始,芜湖市便着手酝酿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实现安全形势好转。一座座非煤矿山的“美丽蜕变”,将让江城山更青、水更绿。
矿山治理势在必行
芜湖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目前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51种,其中已开发利用的有33种,主要以水泥用灰岩、铜、铁矿为主。
“近年来,矿产资源开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例如,矿山点多面广、资源利用率低,粉尘、水污染严重,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等。因此,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势在必行。
目前,芜湖市已在繁昌县、南陵县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预计到2018年,将进一步压缩采矿权数量,创建绿色矿业示范区。其中,繁昌县设置6—8个矿山开采集中区,矿山企业集中度达到70%左右,新建矿产品深加工项目10个左右;南陵县设置4—6个矿山开采集中区,矿山企业集中度达到75%左右,新建矿产品深加工项目8个左右。
源头管控违法开采
怎样有效遏制非煤矿山违法开采?目前,芜湖市制定了《芜湖市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试点方案》,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通过优化矿山布局、严格矿山准入管理,从源头上改变点多面广的局面、避免违法开采等行为。”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将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含地质公园)、国家(省)森林公园、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铁路及省级以上道路两侧和沿江近岸1000米范围内、生态环境不可恢复利用地区等区域列为矿山禁采区,并规定铁路、国道、省道两侧1500米范围内不得新设露天矿山。同时,试点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采矿权。因重大项目建设、整合重组等原因确需新设采矿权的,必须执行《芜湖市非煤矿山新设采矿权参考标准》。
加强源头管控的同时,芜湖市还积极推进矿山整治规范工作。一方面,按照“整合零散、集中布点”的原则设立矿山开采集中区,并探索制定市级绿色矿山标准。另一方面,对现有矿山按照资源、环保、安全三个标准进行分类整治。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由试点县政府依法实施关闭。同时,在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建设矿产品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并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在发布会上,市国土局向记者提供一组数据:开展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以来,芜湖市减少了零星分散的小型矿山企业121家,减少矿山数量达57%。目前,已开展“三线三边”范围内63家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投入治理资金1.65亿元,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800余亩。2012年以来,繁昌、南陵两个试点县未再新设采矿权。2014年至今,全市非煤矿山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
“芜湖市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这项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2家矿山编制了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实施方案,2家矿山企业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资格。预计今年11月底前,将完成编制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
矿山整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2018年底前,芜湖市所有大中型矿山将建成市级绿色矿山,其他矿山在“十三五”末建成市级绿色矿山,并鼓励国有矿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在做好矿产资源监督与管理的同时,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矿山环境的意识,推进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繁昌警方破获市局挂牌系列盗窃农宅案2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今年以来,繁昌县马坝缸窑村等地发生多起“白日闯”案件,因涉案价值较大,县公安局确定该案为打击犯罪指挥部二号目标案件,市公...
繁昌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繁昌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