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阳镇政府在环境整治工作中,非法侵占我们几十户门前的宅基地,把我们的宅基地无偿变为公共用地,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切身利益。 ”近日,繁昌县繁阳镇马坝社区茶山村村民及部分街道居民向本报记者反映。
他们告诉记者,2013年10月,繁阳镇政府工作人员说,要整治环境,要来修路,群众不同意,但最后政府还是强行施工修路,占用了共约20亩土地,没给任何补偿。
马坝社区一位姓李的村民表示,国家规定,要保护农民宅基地有偿使用。即便政府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也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宅基地利益为代价,镇政府领导不能心中只有政绩,没有群众。
他说,在他的强烈要求下,2014年1月14日,繁阳镇政府给了他一份《关于官西中心村人行道建设有关事项的说明》,该说明这样写道:为切实改善马坝街道脏、乱、差现象,方便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官西中心村建设规划要求,繁阳镇政府于2013年11月启动马坝街道人行道建设工程,目前工程建设即将完工。此次人行道紧沿S216公路两侧建设,并设置护栏和栽植行道树及绿化苗木,属市政基础设施及绿化景观建设,镇政府未进行征地拆迁(村民土地使用权不变),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持。
该李姓村民对镇政府的答复非常不满,他认为:“镇政府的答复其实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一方面承认并未进行征地拆迁就进行了施工,另一方面又说村民土地使用权不变。使用权怎么能没变呢?修路之前的土地是我家的宅基地,我可以在上面建房,也可以在上面种菜,其使用权是我的,现在变成了人行道,使用权变成了公共的了,镇政府这个答复不就是自欺欺人吗? ”
对李姓村民的反驳,繁阳镇政府领导是怎么看待的呢?繁阳镇政府占地修路不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对此,记者多次联系繁阳镇分管领导高副镇长,但高副镇长一再答复,要跟镇主要领导汇报后,才能答复记者,但直到记者发稿,繁阳镇政府也没给答复意见。
关于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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