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冯永龙)近日,潼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张文晓和儿子送来的一面上书“接地气执法为民、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真诚感谢法院执行法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张文晓与董小军(化名)健康权纠纷一案,市中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董小军赔偿张文晓医疗费、护理费等67250.60元。判决生效后,董小军拒不履行。张文晓申请执行董小军。2020年7月7日,该案恢复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董小军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生效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董小军给付张文晓10000元,剩余款项自9月20日起每两个月给付5000元;若不履行,张文晓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董小军给付张文晓10000元后,张文晓于9月18日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依法终结该案执行。之后,董小军向执行局送来5000元赔偿款,执行干警遂通知张文晓领取。12月20日,时值周日,执行局法官干警加班,张文晓到执行局领取了5000元赔偿款,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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